为了确保广大教职工的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学校成立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分别任组长,由学校主要部门的负责人任组员,逐级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 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稳定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 要长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 学校每年与校内所有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采取安全稳定“一票否决制”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学校各部门考核教职工的依据。每学期开学的全校大会、中层干部会、放假前,校领导要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学校遇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再次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在放假通知中要求各部门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自查,学校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北京开放大学
2013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