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校安全,对学校安全检查做如下规定:
一、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检查
指在每年“元旦”、“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前所进行的安全大检查,以及按上级布置而进行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以上检查工作的组织分工是:
1.全校性的安全检查工作由行政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在校党政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每年进行定期检查。
2.抽查和专项安全检查。行政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范围内的抽查和专项检查,各部门的领导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大约每月进行一次。
3.各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由本部门的领导及安全员负责,每半月检查一次。
4.各科室、各部位、房间,每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由本部门安全员负责组织落实。
二、安全检查内容
1.查领导。检查部门领导对安全防范工作重视程度,是否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是否做到了同其他党政工作,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是否有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是否及时对所管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宣传。
2.查制度。部门对各项责任制度是否认真遵守落实。
3.查隐患漏洞。在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方面有无安全隐患和漏洞,如有隐患漏洞是否上报或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4.查措施。安全防范的设施、消防设备等是否完好。
北京开放大学
2013年10月修订